在振動基礎篇系列文章里,我們討論了如何利用振動理論進行激勵響應的求解分析。研究對象準確的質量、剛度、阻尼等參數和邊界約束條件是正確求解的基礎,因此有必要通過工程振動測試實驗對這些因素的準確程度進行分析驗證。
通過研究對象物理特性(模型、質量、剛度、阻尼等參數和邊界約束)進行模態特性(模態模型、模態質量、模態剛度、模態阻尼等)和響應特性分析(響應模型、位移、速度、加速度等)是振動理論的正向研究過程;而振動測試技術是振動理論的逆向思維,通過響應特性反推物理特性和模態特性。為將研究對象的振動位移、振動速度、振動加速度這些響應信號從振動系統中檢測出來,需要將這些振動信號轉變為可處理的機械、光學和電信號。由于電信號易于傳輸、調理、分析和顯示,因此市面上振動傳感器的輸出一般均為電信號的形式。
工程振動測量系統是一般包含被測設備、傳感器、數據采集及調理裝置、數據分析處理裝置四部分。
相對式和慣性式振動傳感器
我們常用的振動傳感器是將振動信號轉換為電信號,那么它就包括機械接收和機電變換兩部分。機電變換是將原始機械振動轉換為電壓或者電荷等電信號,還包含信號調理和放大部分,不屬于本次研究的范圍。按照機械接收方法不同,振動傳感器又分為相對式和慣性式兩類.相對式機械接收振動傳感器所測得的結果是被測設備相對于基準面的相對振動,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測速雷達一樣,測的是汽車相對于靜止公路的絕對速度。絕對速度,原理簡單明了;但是如果不方便或者無法找到靜止參考點,就不能利用相對式機械測量振動,比如地震時地面和大樓的擺動、行駛中的汽車轉向抖動、白車身振動等等,這時就必須采用慣性式機械接收振動傳感器。